为深入贯彻《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精神,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学院系统科研创新激励机制,推动社会主义学院系统科研工作发展,提升科研咨政质量。经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会议批准,现启动2021-2022年度全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对统战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研究,有效增强以学术讲政治的本领,推动新时代统战理论政策和对策研究,切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力量。
二、选题方向
项目选题应当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围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等开展研究。申请本年度项目的主要选题方向如下: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重要思想研究
(二)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中统一战线工作的历史经验研究
(三)统一战线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中的作用研究
(四)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
(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与实践研究
(六)我国宗教中国化统战工作研究
(七)统一战线服务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研究
(九)统一战线服务“六个强省”工作研究
(十)统一战线领域工作创新研究
三、申报对象
全省各级统战系统、各级社会主义学院系统(含省社院)以及从事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研究的专家学者和各界人士。
四、申报办法
(一)以项目组方式申报,每个项目组一般不少于3人。项目组应认真填写《全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科研项目申请书》和《全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科研项目论证活页》,项目申报需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并形成单位上报汇总表,由单位统一组织统一上报,省社会主义学院不接受个人上报材料。申报单位于2021年12月19日前将《全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6份)寄送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96-2号同心大厦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510室,信封右上角标明“科研项目申报”字样,邮编:150090,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二)申报所需的《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可以从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科研动态栏目下载。《申请书》报送一式1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6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三)《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ljsyjiaowuchu@163.com邮箱。
五、成果要求
(一)体现政治性、时代性和全局视角,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立足统战理论与政策研究的学术前沿,有较高的学术价值;理论联系实际,注重总结经验和探索问题相结合,对策建议具有实操性,可为党委(组)和统战部门决策提供理论依据;严格遵守项目研究和学术规范,有出版、使用和推广价值。
(二)项目研究要有阶段性研究成果,要求公开发表论文1篇,成果须注明“2021-2022年度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科研项目”字样。
(三)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的正文字数达到1.5万字以上,研究报告的查重率不超过30%,否则不予结项。
(四)项目负责人须严格按照立项通知要求开展项目研究,保证研究成果的原创性,确保成果质量。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以立项通知确定的起始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受理延期结项申请,不受理著作成果形式的申请。项目通过结项鉴定的颁发结项证书,不能通过结项鉴定的,撤项处理。
(五)项目研究的阶段性和最终研究成果及相关数据由立项单位与作者共享。
六、经费支持
本年度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经费5000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3000元,获批立项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按一定比例给予项目组配套研究经费(不做硬性规定)。
七、报送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2021年12月19日。
办公电话:0451-55576716
联 系 人: 付子京 1834655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