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
新闻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6-15
6月13日,我院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党组书记、副院长李岩,党组成员、副院长鞠彩霞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化地方机构改革是一场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改革,是对体制机制和机构职能的优化调整,是保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更是适应新的历史方位的时代要求。省社院的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上来,以强烈的大局意识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拥护支持参与机构改革,稳步推进日常工作。
会上还传达了《黑龙江省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和《黑龙江省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相关要求,我院已经拟定改革方案上报省委统战部、省编办,正在等待批复。
根据全会精神和学院机构改革工作情况,李岩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全体干部职工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讲政治讲大局,强化“四个意识”,坚决贯彻省委在推进地方机构改革过程中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执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和规定;三是要做好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四是要严明工作纪律,坚决服从大局和组织决定,保证院内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全院教职工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在团结稳定的环境中确保学院机构改革平稳有序进行。
(办公室供稿)